朗特智能(300916):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住所,具体情况如下:
原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社区黄埔路52号G栋一层至四层;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南洞东环路正风工业园厂房3栋一层至四层。
新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社区黄埔路52号G栋一层至四层;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新发东路7号一层至三层;5号一层至三层。
蕞终注册住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结果为准。
鉴于公司拟变更住所,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 上寮社区黄埔路52号G栋一层至四层;深圳 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南洞东环路正 风工业园厂房3栋一层至四层。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 上寮社区黄埔路52号G栋一层至四层;深圳 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新发东路7号一 层至三层;5号一层至三层。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结果为准。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手续。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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