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300151):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借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0日分别召开了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2024圳中银坪固字1
第0000044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亿元(贷款期限为5年),用于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基建建设、装修、设备
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 5年(借款期限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超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已审批的授信时长。若预计超过已审批授信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是用于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投资建设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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