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变更地字第4403072024YG003245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按照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来函指标的要求,及因受地形地貌条件所限,企业申请依据《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2024年修订版)附录A中A.1.9条对“半地下室与地下室”名词解释以及第2.1.1条“地上核增建筑面积核定”内容的修订,地上地下规划建设指标在项目实际推进过程中需进行变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将原许可证中指标变更如下:
(一)拟建计规定建筑面积174300平方米(与原规划指标一致),其中地上:研发用房由114300平方米变更为130510平方米,食堂由2000平方米变更为14000平方米,宿舍1500平方米(与原规划指标一致),厂房19500平方米(与原规划指标一致);地下:研发用房由25000平方米变更为8790平方米,食堂由12000平方米变更为0平方米(取消地下食堂指标)。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大路北侧。
(五)线.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4年11月23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规划科506室,杨工;联系电话;并在信封上注明“地字第4403072024YG003245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邮件标题请按“地字第4403072024YG003245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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