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工业园四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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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17来源: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拟定的《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工业园四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进行公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西丽街道办大楼1楼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松旺二路交汇处东南角
3.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12楼
本次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17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工业园四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众意见征询表(见附表)的方式对公示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计划管理科,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12楼,黄工,联系电话。
附件:1.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工业园四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和综合整治范围示意图
2.《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工业园四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众意见征询表
《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工业园四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一览表
①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功能;②以拆除重建和综合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城市更新。其中,拟拆除重建范围30617平方米,拟综合整治范围6024平方米,具体以更新单元规划划定结果为准。综合整治由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实施;
③拆除范围内应落实大于3000平方米且不小于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的15%的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用地,城市规划或者其他相关规定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
④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羊台山公园管理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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